Opinion
磐合觀點 | 家族投資與決策
April 02,2020


家族繼承者:家族投資與決策
在磐合家族辦公室汪欣先生所出席的「2018亞太財富論壇私董會」上,他表示:中國企業家的財富要想實現良好的配置效果,需要機構和家族的共同努力。家族需要對自己有明確的定位,對自己的能力有清晰的瞭解,再根據自身特點選擇合適的專業機構作為合作夥伴,以實現家族財富的有效管理。同時,汪欣先生還分享了自己對家族投資策略和理念的個人看法。在資產配置中,如何規劃進攻和防守是一個重要的命題。大部分情況下家族投資者都處在單純進攻或「不知道是該進攻還是防守」的狀態。適合走進攻路線、防守路線還是平衡路線,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講。
第一個角度是必要性,就是從家族的角度來看,投資(以及以什麼樣的風格來投資)是否有必要。
第二個角度是可操作性,就是家族若想做某種風格的投資是否真的能夠做到。有必要並不代表可以做得到。家族可能只是做了而已,但開始做並不代表可以做好。
我們總是提醒家族去關注可操作性的問題,因為每個家族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家族作為買方,在考慮投資佈局的時候需要厘清這兩個問題。
被投資產與家族自身的關係
家族在選擇資產時要考慮是否對自身已經足夠的瞭解,以及所面對的投資機會跟家族之間會是一個什麼關係。例如某家族從事的是傳統行業,那麼是否還要去投資傳統行業?是風險對沖重要還是業務協同更重要。家族對自身狀況的瞭解,很可能也需要專業人士來「協助」梳理(但並非「決定」)。
另一個方面,家族面對的投資機會到底是個什麼機會。表面上所呈現的資訊和投資標的的實質是否一致?
搞清楚這兩個問題之後才能考慮家族與投資之間的關係。好的投資應該是適合的投資而不僅僅是高預期回報的投資。
在買方資產與賣方資產之間分配
市場上大部分的投資機會實質上都是賣方定位,而不是買方定位。買方定位的投資很少,但家族是終極的買方,應當更多考慮強買方定位的投資。我們在協助家族篩選投資機會時,更加偏向於關注資產本身是否有較強的買方屬性。
買方屬性的意義是什麼?假設以投資機構為例,它的區別就在於:它的模式是通過説明客戶買到好的資產來盈利,還是通過把產品賣給客戶來盈利。資產本身的商業模式與運營機制決定了它的買方屬性更強還是賣方屬性更強。
在主動管理與被動管理之間分配
這裡說的主動,指的是家族要不要深入參與到被投資資產的管理過程中。家族投資與非家族投資的重要區別就是家族擁有大量資源可供使用,這一點時常被忘記。家族的這些資源在傳承中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